公 示
根据《关于评选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南特评〔2023〕21号)文件精神,经各单位推荐、学校评审,共评出先进集体13个,先进个人51人(具体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10月10日。
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反映(邮箱:njtspgzx@163.com,联系电话:025-89668175,办公楼302办公室)。
附件: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结果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2023年10月8日
附件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结果
经评审,拟确定以下单位和个人为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先进集体(按二级单位排序)
行政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合署) |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合署)(人才交流中心挂靠)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合署) | 教务处、融合教育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合署)(教育教学实训中心挂靠) |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 财务处 |
后勤管理处 | 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办挂靠) |
教育科学学院 | 康复科学学院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管理学院(无障碍管理学院) |
美术与设计学院(阳光学院) |
|
二、先进个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万 谊 | 马晓超 | 王 羽 | 师 琪 | 朱玉飞 | 朱 涵 |
华 新 | 刘 学 | 刘艳菊 | 刘 娟 | 齐若雯 | 许 军 |
许海燕 | 严 茹 | 李若娴 | 李贵希 | 李 艳 | 连 兢 |
连 赟 | 吴玲玉 | 何燕春 | 邸 鹏 | 汪亮巧 | 张正娟 |
张伟锋 | 张秀伟 | 张 燕 | 陆登高 | 陈 刚 | 苗新见 |
范莉莉 | 林 权 | 尚海艳 | 季 媛 | 金 玲 | 金诚立 |
周 圆 | 於晓庆 | 屈文文 | 赵文超 | 郝晓川 | 胡少华 |
姚利华 | 徐 芳 | 凌小艳 | 唐婷婷 | 黄晶晶 | 笪 笑 |
康 丽 | 傅丽君 | 阚宗兰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