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课程改革实验校课题研究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6-03-04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切实保证项目建设质量,依据《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 (2021年修订版)、《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南特教〔202344 号),经研究决定对2025年度立项的课程改革实验校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5年度立项的课程改革实验校课题9项(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中期检查报告;

2.主要阶段性成果(或能证明研究进展的材料)。

三、检查要求

中期检查采用集中评审的方式,由国家特殊教育课程资源中心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立项课题的研究工作进展情况、下阶段主要研究任务和目标研究情况进行检查,给出是否“通过”的意见。对于提交材料但未通过中期检查的课题,课题组可进一步完善中期检查材料,并再次提交中期检查申请。凡未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及材料的课题,一律视为中期检查不予通过。

根据相关管理办法,2025年立项的课程改革实验校课题中期检查不通过的,择期修改后提交;两次中期检查未通过者,予以撤项。

四、材料提交

各相关单位请于415日前把《中期检查报告》和阶段性成果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289100151@qq.com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25-89668175


附件:1.课程改革实验校课题研究申报一览表

2.课程改革实验校课题研究中期检查报告




国家特殊教育课程资源中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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