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是学校依据教育部“管、办、评”分离,加强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有关精神,整合本科教学培养质量管理工作而成立的。中心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要求,负责制订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和评估等工作的文件和规章制度。
2.牵头组织国家、省有关部门开展的各类教学质量评估和认证工作。如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师范类专业认证、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学士学位授权评审等。
3.负责学校本科教学状态数据的采集填报,包括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填报、师范类专业状态数据填报等,构筑教学运行质量基本数据平台,为学校教学质量监控、评估和决策提供量化的依据。
4.负责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与发布。
5.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教学质量监控平台,收集师生反馈,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做好课程考试(考查)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践等各类教学专项检查,会同教务处做好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开展评学、评教工作,开展教学满意度调查等,编印“教学质量监控简报”,及时发布质量评价报告和教学反馈信息,为学校教学质量管理提供咨询和建议。
6.负责教学督导的管理,加强校院两级督导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促进督导工作常态化、专门化;负责学生教学信息员的选拔、培训、建议、反馈、整改等组织与管理工作。
7.通过宣传、培训等方式,增强全校师生的教学质量意识,营造重视教学质量的校园文化;总结和推广优秀教学案例,树立教学质量标杆,激励教师不断提升教学水平。
8.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和校际相关部门交流,积极为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提供教育教学评估政策咨询和建议。
9.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