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建设基本要求(试行)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8-04-08

附件1-1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建设基本要求(试行)

项目

要素

要点

基本要求

1.

专业目标

1.1

定位与目标

1.1.1专业定位

定位科学准确,有较强学科支撑。

1.1.2培养目标

与专业定位匹配,符合行业和社会需求,符合人才全面协调发展要求。

1.2

规格与要求

1.2.1知识

学生应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自然科学知识和较深厚的专业知识等。

1.2.2能力

学生应具备满足工作、生活以及专业发展的能力,具备独立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

1.2.3素质

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心理素质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第二课堂能满足学生兴趣爱好发展的需要。

2.

师资队伍

2.1

师资结构

2.1.1数量与结构

师资队伍的总体数量与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等结构,能满足专业教学要求。

2.1.2教学任务承担

专任教师至少承担本专业教学任务的70%,且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全部为本科生上课。聘有一定比例的高水平行业企业技术人员或管理者做兼职教师。

2.2

教师发展

2.2.1 专业负责人

一般要具有正高职称,在同等水平的高校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取得较为突出的学术成果;承担1门以上本专业课程教学任务,学生反应良好。

2.2.2教学与科研能力

教师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与科研能力,承担一定数量的省级以上科研任务。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公开发表一定数量的高质量教改论文或主持校级以上的教改课题。

2.2.3青年教师发展

建立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与学术发展制度,执行良好。

3.

教学资源

3.1

教学投入

3.1.1教学经费

教学日常运行经费和专业建设经费能满足专业教学基本要求。

3.2

信息资源

3.2.1图书资料

专业图书和期刊(包括电子资料、网络数据库购买)数量充足、种类较全、更新较快。

3.3

教学设施

3.3.1实验室

实验室面积、仪器设备台套数与质量能够满足教学需要。

3.3.2校内外实习基地

基地的数量与质量满足教学要求,校外实习基地均有合作协议。

4.

教学过程

4.1

培养方案

4.1.1科学性

方案内容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要求,制订程序规范严谨,论证科学。

4.1.2课程结构

课程体系覆盖知识要求的全部内容。能正确处理理论与实践、必修与选修、基础与专业的关系。

4.2

课堂教学

4.2.1教学大纲

每门课程都有完整的教学大纲,大纲制订的程序与内容规范,符合课程目标要求。

4.2.2教材选编

有规范的教材选编、教材选用制度。

4.2.3教学方法与手段

教学方法灵活,符合学科特点和教学内容需要,能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采取多种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4.2.4考核方法

能根据课程特点,采取多种考核方法,科学评价学生的知识、能力水平。

4.3

实践教学

4.3.1实验开设

实验课程设置合理,实验开出率90%以上。

4.3.2综合性、设计性实验

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比例占全部实验课程的80%以上

4.3.3实习教学

实习教学环节设置科学合理,计划性强,过程管理严格。

5.

学生发展

5.1

生源状况

5.1.1招生录取情况

有吸引优秀生源的制度和措施,平均第一志愿录取率50%以上。

5.1.2学生专业认同度

学生专业转进与转出情况良好,专业思想稳定,认同度高。

5.2

学生交流

5.2.1境(校)内外学习

建有完善的学生交流机制,有一定数量的学生参加境(校)内外学习交流。

6.

质量评价

6.1

综合素质

6.1.1创新能力

学校建有大学生创新创业体制机制,有一定数量的学生参加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或公开发表论文,或获得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励等。

6.1.2身心发展

重视学生的心理教育、心理咨询工作,学生身心发展良好,学习、生活以及社会适应性好。

6.2

学生评价

6.2.1专业学习满意度

学生对专业教学质量满意度80%以上。

6.2.2学习环境满意度

学生对学校提供的教学资源、教学管理与服务、校园文化等方面的满意度在80%以上

6.3

质量监控

6.3.1制度与执行

建立了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制度,有系统的质量监控体系,执行良好。

说明:累计有4个及以上要点不合格,原则上将视为“限期整改”